在白酒行业的版图中,汾酒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。然而,当下汾酒对涉“汾”酒企的清除行为,实在令人费解,不禁让人想问:究竟是谁给了汾酒这样的底气?
汾酒于1949年建厂,在杏花村的历史不过百年 。但汾阳与杏花村凭借其深厚的历史底蕴,早已声名远扬数千年。毫不夸张地说,如果没有杏花村这片孕育美酒的沃土,汾酒绝无今日的辉煌与底气。汾酒能有如今的成就,离不开杏花村独特的地理环境、优质的水源以及代代相传的酿酒文化,这是汾酒发展的根基所在。 汾酒商标的成功注册,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。当时《商标法》尚不完善,“杏”作为植物名称,“汾”作为地理标志,汾酒股份才得以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完成注册。时过境迁,若放在当下,这样的注册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。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来看,倘若汾阳市政府联合上百家酒企,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,将“杏”与“汾”作为公共品牌,是完全合理合法的。毕竟,这两个元素承载着整个地区的酿酒历史与文化,不应被某一家企业独占。
回顾汾酒的发展历程,常贵明时代无疑是汾酒最为辉煌的时期。常贵明老一代领导呕心沥血,为汾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,没有他们的努力,就没有汾酒厂如今的规模和地位。然而,常贵明之后,汾酒的发展却急转直下。管理上的混乱使得企业发展停滞不前,更为严重的是,汾酒开始大量生产勾兑酒与低度酒,完全颠覆了传统工艺,导致汾酒品质大幅下滑,逐渐被茅台等众多名酒超越,失去了往日的优势地位。 此后,汾酒的质量问题愈发严重,为了追求GDP开始改变生产工艺,大规模生产低度勾兑酒。不仅如此,汾酒竟然将杏花村品牌授权给东北、山东、河南、四川等地的个体户联营,生产劣质低价的“杏花村”酒。这一短视行为,让杏花村品牌一夜之间在全国各地声名狼藉。直至今日,许多人看到“杏花村”三个字,仍心有余悸。这次品牌伤害,远比文水假酒案带来的影响更为恶劣和深远,对汾酒的声誉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。与此同时,汾酒集团的诸多品牌,如“北方烧”、“北特佳”、“家家酒”、“百家老根”、“杏花春”等,也都因质量问题而逐渐退出市场,进一步削弱了汾酒的市场影响力。 在市场竞争中,汾酒集团利用自身优势,以低端酒打压汾阳与杏花村本地酒企,使得这些地方酒企发展艰难,“大树之下,寸草不生”。汾酒集团在原酒产能严重不足的情况下,汾酒大量收购其他酒厂的基酒,生产低端“红盖汾”。这种赔钱赚吆喝的做法,不仅未能真正提升汾酒的市场竞争力,还导致汾阳地区酒业失去了第二、第三梯队的支撑,拉大了与浓香型、酱香型白酒的差距,错失了清香型白酒发展的黄金时期,实在令人惋惜。
时至今日,汾酒不仅没有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,正视市场现实,不敢与茅台等优秀酒企对标竞争,反而恶意打压地方酒企的发展。刻意绕开国家行政审批部门,藐视国家行政审批的权威性,对连带“杏”与“汾”的酒企挨个诉讼,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吕梁地区酒业经济的发展,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 ,无疑是对国家《民营企业促进法》的公然挑战。这种做法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,也引发了众多酒企的不满。
汾酒作为清香型白酒的品类代言人,改革开放之后,不思进取,故步自封,本应该在二十年前就应该做到千亿以上,但是直到现在,还仅仅是在三百亿左右徘徊,没有第二第三梯队支撑,独木难成林,孤独求败,拉低了清香型白酒的整体份额,源于汾酒一支独大的心态作祟,把做不大归咎于中小酒企的市场竞争。汾酒有1500年的历史文化背书,有汾酒、杏花村、竹叶青,三大驰名品牌,为何在市场竞争中名落孙山,值得所有人反思。
汾阳乃至吕梁地区的上百家酒企集体呼吁,希望山西省政府能够出面干涉,要求汾酒立即停止对涉“杏”与“汾”酒企的诉讼行为,还杏花村、汾酒以及吕梁酒业一个公平公正、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。同时,汾酒也应公开道歉,摒弃“老大思维”,携手二三线酒企,共同努力做强做大清香型白酒市场。只有团结一心,才能为杏花村增光,为汾阳增光,为山西增光,让清香型白酒在国内外市场上重新找回应有的地位,走向更加广阔的世界舞台。
2025.6.11于龙城